大宰之职,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国。一曰治典,以经邦国,以治官府,以纪万民。二曰教典,以安邦国,以教官府,以扰万民。三曰礼典,以和邦国,以统百官,以谐万民。四曰政典,以平邦国,以正百官,以均万民。五曰刑典,以诘邦国,以刑百官,以纠万民。六曰事典,以富邦国,以任百官,以生万民。
大宰的职责,是掌管制定和颁行王国的六种法典,以辅佐王统治天下各国。所谓六典,第一是治典,用来统治天下各国,治理官府,管理民众。第二是教典,用来安定天下各国,教育官府百官,使民众驯顺。第三是礼典,用来协和天下各国,统驭官府百官,用使民众和谐。第四是政典,用来平服天下各国,使百官端正政风,民众赋役均平。第五是刑典,用来禁止天下各国的叛逆作乱,惩罚百官的违法分子,纠察民众。第六是事典,用来使天下各国富强,百官胜任职事建立功勋,民众能得生养安居乐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