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府掌九贡、九赋、九功之贰,以受其货贿之入,颁其货于受藏之府,颁其贿于受用之府。
大府担任大宰副手协助掌管九贡、九赋、九功,来接受交纳的赋税财物,分别交给负责收藏以待支用的各官府。
凡官府、都鄙之吏,及执事者,受财用焉。
凡是王朝各官府和王畿内采邑的官吏、暂时管事的官吏,都可按照规定来大府接受分发的财物。
凡颁财,以式法授之。关市之赋,以待王之膳服。邦中之赋,以待宾客。四郊之赋,以待稍秣。家削之赋,以待匪颁。邦甸之赋,以待工事。邦县之赋,以待币帛。邦都之赋,以待祭祀。山泽之赋,以待丧纪。币余之赋,以待赐予。凡邦国之贡,以待吊用。凡万民之贡,以充府库。凡式贡之余财,以共玩好之用。凡邦之赋用,取具焉。
凡颁发财物,都按照制度授予。从关卡市场征收的赋税,用以供给王的膳食和衣服的开支。王都中的赋税,用以供给接待宾客所需。距王都一百里的四郊的赋税,用以供给饲养牛马草料的开支。距王都二百里至三百里的家削的赋税,用以供给王按时赏赐群臣的开支。距王都一百里至二百里的邦甸的赋税,用以供给王匠制作的开支。距王都三百里至四百里的邦县的赋税...
岁终,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。
每到年终,就总计全年各种财物的收支情况,并把帐目呈报给大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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