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凡官府、都鄙之吏,及执事者,受财用焉。
凡是王朝各官府和王畿内采邑的官吏、暂时管事的官吏,都可按照规定来大府接受分发的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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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诒让曰:“此内举官府,外举都鄙,以通赅郊野县等,明畿内之官吏通掌之,文不具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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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凡官府、都鄙之吏〔1〕,及执事者〔2〕,受财用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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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诒让曰:“此内举官府,外举都鄙,以通赅郊野县等,明畿内之官吏通掌之,文不具也
〔1〕 官府、都鄙:官府,贾《疏》曰:“谓王朝三百六十官。”都鄙,王畿内的采邑
〔2〕 执事者:孙诒让曰:“非其专职,暂来治事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