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人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十人。

探索古代官制“调人”的职责:由下士、史、徒组成,专司民众纠纷调解与仇怨化解,体现周代和谐治理智慧。

19.调人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十人。

调人,由下士二人任长官,下辖史二人,徒十人。

原文

19.调人〔1〕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十人。

注释

〔1〕 调人:官名。掌管纠察民众中结仇怨者,并调解矛盾纠纷。调(tiáo),调解。郑《注》曰:“调,犹和合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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