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和难,父之仇辟诸海外,兄弟之仇辟诸千里之外,从父兄弟之仇不同国;君之仇视父,师长之仇视兄弟,主友之仇视从父兄弟。弗辟,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。
凡是调解过失杀人的仇怨:如果是杀父仇人,受害方不肯释怨,就让杀人者躲避到海外去,杀害亲兄弟的仇人,就让杀人者躲避到千里之外,杀害从父、从兄弟的仇人,就让杀人者不要与受害方居住在同一国;对于杀害国君的仇人,比照杀父之仇处理,杀害师长的仇人,比照杀害兄弟之仇处理,杀害主子或朋友的仇人,比照杀害从父、从兄弟之仇处理。如果经调解而杀人者坚持不肯躲避,调人就授给受害方象征可除害的瑞节而让其抓捕杀人者,由官府来治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