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均土地,以稽其人民,而周知其数。上地家七人,可任也者家三人;中地家六人,可任也者二家五人;下地家五人,可任也者家二人。凡起徒役,毋过家一人,以其余为羡,唯田与追胥竭作。凡用众庶,则掌其政教,与其戒禁,听其辞讼,施其赏罚,诛其犯命者。凡国之大事致民,大故致余子。
于是协助大司徒合理平均分配土地,核查这方土地上的人口,而精确周遍地知晓他们的数目。上等土地授给七口以上的家室,这样的家室可以胜任兵役、劳役的强壮劳力一家有三人;中等土地授给六口的家室,这样的家室可以胜任兵役、劳役的强壮劳力二家有五人;下等上地授给五口以下的家室,这样的家室可以胜任兵役、劳役的强壮劳力一家有二人。凡是征调兵役和劳役,每家不能超过一人,把剩余的劳力作为羡卒,只有当王举行田猎和追逐敌寇、伺捕盗贼时正卒和羡卒一齐出动。凡征调民夫服役,就掌管有关的调度管理和对被征用者的誓戒禁令,听断他们的争讼之辞,实施对他们的赏罚,惩罚他们当中的触犯禁令者。凡是遇到国家有出兵征伐诸侯的事就召集正卒,遇到国家有外敌侵犯、乱民造反等事还要征集羡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