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县师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县师,由上士二人任长官,中士四人任副职,下辖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原文▾12.县师〔1〕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注释▾〔1〕 县师:官名。掌管王的直辖领地即公邑的地界、人口、土地等事。县,公邑。按,公邑是设于王城郊外的甸、稍、县、都四地的行政组织(参见《载师》第2节及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