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礼

周礼又称周官,是现存儒家“十三经”中一部系统、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、职能分工的专书,涉及古代官制、礼制、军制、田制、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,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,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。

地官 司徒

地官系统掌管“邦教”即教育,又谓之“教官”,但教育非其主要职责,其主要职责是掌土地和人民。其所属编制,总共七十八种职官(实际提及七十九种),所属官府五十八种。其长为大司徒,其副为小司徒,协助大司徒工作。大司徒之职“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”等。大、小司徒之下的属官职掌繁杂,大体可分以下几类。第一类是掌基层各级政教的官,包括掌都郊六乡政教的乡师、乡老、乡大夫、州长、党正、族师、闾胥、比长等,掌郊外野地六遂政教的遂人、遂师、遂大夫、县正、鄙师、酂长、里宰、邻长等。第二类是掌征赋税、力役的官,包括载师、闾师、县师、遗人、均人、旅师、稍人、委人、土均、角人、羽人、掌葛、掌染草、掌炭、掌荼、掌蜃等。第三类是掌管山川、场矿等的官,包括山虞、林衡,川衡、泽虞、迹人、矿人、囿人、场人等。第四类是指导农业生产的官,包括草人、稻人、司稼。第五类是掌管粮食及仓储的官,包括廪人、舍人、仓人、司禄(职文缺)、舂人、馆人,槁人等。第六类是掌管市场管理、门关的官,包括司市、质人、廛人、胥师、贾师、司暴、司稽、胥、肆长、泉府、司门、司关、掌节等。第七类是掌管教育的官,包括师氏、保氏、土训、诵训、司谏、司救等。第七类是服务于祭祀的官,包括封人、鼓人、舞师、牧人、牛人、充人等。还有独立成类的调人(调解仇怨)、媒氏(掌婚姻)。可见地官所掌,关乎国计民生,最为重要。还有些职掌,可能当属他官而混入此官,如大司徒所掌“乡八刑”及听断民之“不服教而有狱讼者”,似当属秋官之职。杨天宇先生推测,大概作者思之未密,或因《周礼》尚属未成之书所致。

据孙诒让统计,地官共设职七十九个。其人员编制数目,属于地官直属系统的,有卿一人,中大夫五人,下大夫十五人,上士四十八人,中士一百四十八人,下士三百二十人,府一百零三人,史二百一十九人,胥二百零二人,徒二千六百二十八人,贾八人;属于乡官系统的,有公三人,卿六人,中大夫三十人,下大夫一百五十人,上士七百五十人,中士三千人,下士一万五千人;属于遂官系统的,有中大夫六人,下大夫三十人,上士一百五十人,中士七百五十人,下士三千人,无爵者一万五千人。凡正官自卿至庶人,共计四万一千五百七十二人。又有奄十二人,奚八十五人,女奴二十六人。此外,山虞、林衡、川衡、泽虞、场人、胥师、贾师、司暴、司稽、胥、肆长等职,其编制皆有员数而无总数,不可计。大凡可计者四万一千六百九十五人。(《周礼正义》,中华书局1987年版,第686、687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