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44.矿人〔1〕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矿人:官名。掌管矿藏之政令。郑《注》曰:“金玉未成器曰矿。”
【翻译】
矿人,由中士二人任长官,下士四人任副职,下辖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