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6.保氏〔1〕,下大夫一人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保氏:官名。掌管以六艺教育贵族子弟,兼谏诤王的缺点。郑《注》曰:“保。安也。以道安人者也。”
【翻译】
保氏,由下大夫一人任长官,中士二人任副职,下辖府二人,史二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