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4.封人〔1〕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封人:据郑《注》,官名。是主管修筑、守护王祭祀社稷的神坛及其周边墙垣,以及为王畿边界、诸侯国界设置边界标志等事的官。郑《注》曰:“聚土曰封。”
【翻译】
封人,由中士四人任长官,下士八人任副职,下辖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