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,展其成而奠其贾,然后令市。

贾师每人掌管所辖二十肆的货物管理,分辨货物种类等级使分类合理、价格均平,察看将成交的货物再确定价格,然后让买卖进行。

1.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,展其成而奠其贾,然后令市。

贾师各自掌管对本次所辖二十肆货物的管理,分辨辖区内货物的种类、等级而使分类合理价格均平,察看将成交的货物而确定价格,然后使他们进行交易。

注释▾

官献瑶曰:“先视其物之良善,而后定其(价)高下,倘物不成则价不为之定矣。”

原文▾

1.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〔1〕,辨其物而均平之,展其成而奠其贾〔2〕,然后令市。

注释▾

〔1〕 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:次,亦谓二十肆之介次。按,本篇《叙官》曰:“贾师,二十肆则一人。”故曰“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”。

官献瑶曰:“先视其物之良善,而后定其(价)高下,倘物不成则价不为之定矣。”

〔2〕 展其成而奠其贾:奠,确定,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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