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人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探索古代“染人”官职,揭秘周代丝帛染色的机构与编制。下士、府、史、徒的官制分工,展现传统工艺与行政智慧。

【原文】

59.染人〔1〕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染人:官名。负责为丝帛染色。

【翻译】

染人,由下士二人任长官,下辖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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