甸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三十人,徒三百人。

探索《周礼》甸师官职设置,下士二人领府史胥徒,负责藉田与野物供给,了解古代官制与王族刑罚职能。

【原文】

10.甸师〔1〕,下士二人〔2〕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三十人,徒三百人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甸师:官名。负责藉田和供给野物的官员之长;王族有罪,负责施刑。下文兽人、渔人、鳖人、腊人,皆甸师属官。郑《注》曰:“郊外曰甸。师,犹长也。甸师,主共野物官之长。”

〔2〕下士:按,孙诒让认为“下士”或是“上士”、“中士”之误。甸师既为兽人、渔人之长,爵位应高于后二者。

【翻译】

甸师,由下士二人任长官,下辖府一人,史二人,胥三十人,徒三百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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