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大田猎,则莱泽野。及弊田,植虞旌以属禽。

探索古代大田猎礼仪,解读《周礼》中泽野莱除与虞旌属禽的规范,了解先秦狩猎制度与文化内涵。

【原文】

3.若大田猎,则莱泽野〔1〕。及弊田,植虞旌以属禽〔2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莱泽野:为泽中打猎场芟除杂草。意同《山虞》之“莱山田之野”。

〔2〕植虞旌以属禽:虞旌,郑《注》曰:“注析羽。”孙诒让曰:“此旌亦以熊虎之旗,而注析羽。”注析羽,即集羽毛于竿端以为饰。属禽,贾《疏》曰:“谓百姓致禽讫,虞人属聚之,别其等类,每禽取三十焉。”

【翻译】

如果王亲自田猎,就芟除湖泽猎场周围原野的杂草。等到停止田猎时,就在猎场中竖起虞旌而聚集所猎获的禽兽并且分门别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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