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长各掌其比之治。五家相受、相和亲,有罪奇邪,则相及。

探索古代“比长”制度:五家连坐治理,有罪奇邪则相及,揭示周代基层社会的管理智慧与连带责任。

【原文】

1.比长各掌其比之治〔1〕。五家相受、相和亲,有罪奇邪〔2〕,则相及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比:闾之下的行政区划单位。五家为一比。

〔2〕奇邪:庄存与曰:“奇邪,谓造谣乱民之类也。”

【翻译】

比长各自掌管对本比的治理。要使五家互相托付、和睦相亲,如果一家有犯罪或造谣惑众作乱滋事的,其他四家知情不报,就要连带受到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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