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3.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〔1〕。凡祭祀共酒以往。宾客之陈酒亦如之〔2〕。 【注释】 〔1〕酒府:酒正之府。据《叙官》,酒正下属有府二人。凡是王有燕饮之事需要用酒,酒人送酒到酒正之府,然后酒正供给王用。 〔2〕陈酒:王向宾客馈赠饔饩时陈列在宾馆的酒。 【翻译】 凡有事需要用酒,就把所需供应的酒送交酒正所属的府。凡是小祭祀就派人把酒送去。致送给宾客而陈列在宾馆的酒,也派人跟送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