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上之赐予,以叙与职币授之。

探索中国古代官制“凡上之赐予”,解读赐予财物按尊卑等次与职币授予的礼仪制度,揭示周代财政分配与等级秩序。

【原文】

3.凡上之赐予,以叙与职币授之〔1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“凡上”二句:赐予,赐予的开支,因所用为官府结余,故需会同职币来授予(参见《大府》第3节)。叙,同“序”,排列(尊卑)等次。郑《注》曰:“受赐者之尊卑。”

【翻译】

凡是王、冢宰有所赐予,就按照受赐者尊卑等次会同职币授给所赐财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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