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丝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二人。

探索中国古代官职典丝的职责与编制,详解下士、府、史、贾、徒的人员构成,揭示周代丝织品管理的制度奥秘。

【原文】

55.典丝〔1〕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二人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典丝:官名。掌管收进、保管蚕丝,并将之分发给内外女工作原料。

【翻译】

典丝,由下士二人任长官,下辖府二人,史四人,贾四人,徒十二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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