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32.稍人〔1〕,下士四人,史二人,徒十有二人。 【注释】 〔1〕稍人:官名。负责公邑出车徒的政令。距王城二百里至三百里的区域称稍。孙诒让曰:“主公邑军赋之官。” 【翻译】 稍人,由下士四人任长官,下辖史二人,徒十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