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国大比,则考教,察辞,稽器,展事,以诏诛赏。

解析《周礼》国之大比:考核教育、审查言辞、核查器物与审视事务,揭示古代官员赏罚标准,深入理解先秦礼制与治理智慧。

【原文】

12.若国大比,则考教,察辞〔1〕,稽器〔2〕,展事〔3〕,以诏诛赏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察辞:郑《注》曰:“视吏言事,知其情实不。”

〔2〕器:即上节“稽其乡器”之器。

〔3〕展事:展,省视、审查完备与否。贾《疏》曰:“谓行事展省视之,知其善恶。”

【翻译】

如果遇到国家大校比之年,就要考核乡中推举的官吏教育成绩如何,考察各级乡吏汇报的情况有无虚假,核查乡吏所掌管的公用衣服器物是否保存完好,审查所办事情的优劣,以报告上级以便决定赏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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