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均掌平土地之政,以均地守,以均地事,以均地贡。

探索《周礼》土均的职责:平土地之政、均地守地事地贡,解读古代税收与贡物均平制度。

【原文】

1.土均掌平土地之政〔1〕,以均地守〔2〕,以均地事〔3〕,以均地贡〔4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掌平土地之政:政,通“征”,谓征税。据郑《注》,谓掌平邦国(各诸侯国)、都鄙之地税。

〔2〕地守:郑《注》曰:“虞衡之属。”

〔3〕地事:即《均人》之地职。

〔4〕地贡:郑《注》曰:“诸侯之九贡。”按,即《天官·大宰》所谓九贡。

【翻译】

土均掌管使土地税均平,使山林川泽的税收均平,使各种从业税均平,使各诸侯国进献的贡物均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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