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国之卖儥,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。凡师、役、会同亦如之。

解读《周礼》中贾师掌管国家物资买卖的职责,揭示古代按月轮值、师役会同的市易制度。深入理解先秦经济管理智慧。

【原文】

3.凡国之卖儥〔1〕,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〔2〕。凡师、役、会同亦如之〔3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儥:郑《注》曰:“买也。”

〔2〕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:属,李钟伦曰:“属,盖即肆长是也。”帅其属,据贾《疏》,贾师的下属有群贾,二肆则一人。嗣,接续,继续。孙诒让曰:“谓帅其属每月相继续更代当直,为官掌卖儥之事也。”

〔3〕凡师、役、会同亦如之:王应电曰:“师、役、会同则有军市,贾师亦嗣掌其月也。”(参见本篇《司市》)。

【翻译】

凡是国家出卖或购买物资,就各自率领下属肆长而按月轮流相继主持买卖的事。凡是师旅征伐、劳役、会同等,也这样掌管买卖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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