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美,工巧,为之时,谓之参均;角不胜干,干不胜筋,谓之参均;量其力有三均;均者三,谓之九和。九和之弓,角与干权。筋三侔,胶三锊,丝三邸,漆三斞,上工以有余,下工以不足。

探秘《考工记》制弓智慧:九和之弓的材、工、时三均法则,角干相权、筋胶丝漆配比精妙,揭示上工有余下工不足的古代工艺精髓。

15.材美,工巧,为之时,谓之参均;角不胜干,干不胜筋,谓之参均;量其力有三均;均者三,谓之九和。九和之弓,角与干权。筋三,胶三锊,丝三,漆三,上工以有余,下工以不足。

材料优良,工艺精巧,制作适时,这叫做三均;角与干相称,干与筋相称,叫做三均;垂重测量弓的拉力也有三均;三个三均,叫做九和。符合九和标准的弓所用材料的数量是:角与弓干大致等重。筋用三侔,胶用三锊,丝用三邸,漆用三斞,使用这些材料制弓,上等工匠用之有剩余,下等工匠用之不足。

注释

⑥)。角与干,干与筋,并相得均一,不相胜害,则自无辟戾也。”

加上三石,则弓张三尺:这样三次都符合要求,就叫做三均,所测量的弓即为三石力的弓

一说,戴震曰:“斞,挹漆之器

原文

15.材美,工巧,为之时,谓之参均〔1〕;角不胜干,干不胜筋〔2〕,谓之参均;量其力有三均〔3〕;均者三,谓之九和。九和之弓,角与干权〔4〕。筋三侔〔5〕,胶三锊〔6〕,丝三邸〔7〕,漆三斞〔8〕,上工以有余,下工以不足。

注释

〔1〕 “为之时”二句:为之时,指制作时间适合天时。参均,盖谓材、工、时三者配合均匀。

〔2〕 “角不胜干”二句:不胜,相称,相得。郑《注》曰:“无负也。”孙诒让曰:“谓与角无负弦义同(参见上节注

加上三石,则弓张三尺:这样三次都符合要求,就叫做三均,所测量的弓即为三石力的弓

〔3〕 量其力有三均:量其力,谓衡量弓的拉力。三均,此谓量力的三次结果都符合要求。郑《注》曰:“量其力又参均者,谓若干胜一石,加角而胜二石,被筋而胜三石,引之中三尺。假令弓力胜三石,引之中三尺,驰其弦以绳缓擐(huàn,拴,系)之,每加物一石,则张一尺。”即解开丝弦而另以绳子代弦缓著弓末架弦处即弓箫处,上面用钩子钩住绳弦,下面在弓腰悬挂重物。逐渐添加重物,绳弦则张得更开:加上一石(一百二十斤)的重量,弓当张开一尺;再加一石,又当张一尺

〔4〕 角与干权:角与弓干大致等重。权,平等,齐平。此谓对应、相称。郑《注》曰:“权,平也。”戴震曰:“权之使无胜负。”按,《天工开物·弧矢》曰:“其初造料分两,则上力挽强者,角与竹片削就时,约重七两。”据《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》,明代每两合36.4克,七两为254.8克,明代弓角、干的重量约当此数。《考工记》时代强弓的角、干之重,大约与明代类似。

〔5〕 侔:通“桙”,据孙诒让引吕贤基考证,为量器名,亦为计量单位。其容量今已不明。

〔6〕 三锊:锊重六又三分之二两,三锊则一斤四两(参见《冶氏》第2节注)。郑《注》曰:“锊,锾也。”戴震《考工记图》曰:“锊,当作‘锾’。”

〔7〕 邸:量器名,其容量今已不明。郑《注》曰:“轻重未闻。”一说,戴震曰:“邸,收丝之器。”

一说,戴震曰:“斞,挹漆之器

〔8〕 斞:量器名。《天工开物·弧矢》曰:“其初造料分两,则上力挽强者,角与竹片削就时,约重七两。筋与胶、漆与缠约丝绳,约重八钱。此其大略。中力减十分之一、二,下力减十分之二、三也。”中国国家博物馆所藏战国铜量,容积为5.4毫升,铭文意谓是一又二分之一斞强。(国家计量总局等主编《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》,文物出版社,1984年,第57页)则每斞约合今3.6毫升略少些

⑥)。角与干,干与筋,并相得均一,不相胜害,则自无辟戾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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