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氏为剑。腊广二寸有半寸,两从半之。以其腊广为之茎围,长倍之。中其茎,设其后。参分其腊广,去一以为首广,而围之。
1.桃氏为剑〔1〕。腊广二寸有半寸〔2〕,两从半之。以其腊广为之茎围〔3〕,长倍之〔4〕。中其茎,设其后〔5〕。参分其腊广,去一以为首广〔6〕,而围pp>
身长五其茎长,重九锊,谓之上制,上士服之;身长四其茎长,重七锊,谓之中制,中士服之;身长三其茎长,重五锊,谓之下制,下士服之。
剑的身长是剑茎长的五倍,其重九锊,称为上制剑,供身材高大的勇士佩用;剑的身长是剑茎长的四倍,其重七锊,称为中制剑,供中等身材的勇士佩用;剑的身长是剑茎长的三倍,其重五锊,称为下制剑,供身材较矮的勇士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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