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6.若邦凶荒,则以荒辩之法治之〔1〕:令移民,通财,纠守,缓刑。 【注释】 〔1〕辩:郑《注》说,是“贬”字之误,贬损义。此谓遭遇饥荒则在刑罚、国事上,暂时有所贬损、降低标准。 【翻译】 如果国家发生凶年饥荒,就采用荒年减损之法来处理有关事宜:命令灾区移民,对无法迁移的民众则运输财物救灾,加强纠察守备以防盗贼,对犯罪的人减缓刑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