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嘉石平罢民。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,而害于州里者,桎梏而坐诸嘉石,役诸司空。重罪,旬有三日坐,期役;其次九日坐,九月役;其次七日坐,七月役;其次五日坐,五月役;其下罪三日坐,三月役。使州里任之,则宥而舍之。
用嘉石来感化有恶习的人改过向善。凡民众犯有罪过而尚未犯法,却为州里所痛恶的,就给他们戴上手镣脚铐罚跪在嘉石前,然后交给司空罚服一定时间的劳役。罪重的罚在嘉石前跪十三(二)天,服役一年;其次罚跪九天,服役九个月;又其次罚跪七天,服役七个月;又其次罚跪五天,服役五个月;又轻一等的罪罚跪三天,服役三个月。服劳役期限满后由同州里的人担保他改恶从善,这才宽宥而释放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