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以五戒先后刑罚,毋使罪丽于民:一曰誓,用之于军旅;二曰诰,用之于会同;三曰禁,用诸田役;四曰纠,用诸国中;五曰宪,用诸都鄙。
用五戒辅助刑罚而预先告诫民众,不要使民众因不知戒令而犯罪:一是誓,用之于军旅;二是诰,用之于会同;三是禁令,用之于田猎和劳役;四是纠,用之于都城中;五是宪,用之于采邑。
原文▾
2.以五戒先后刑罚〔1〕,毋使罪丽于民〔2〕:一曰誓〔3〕,用之于军旅;二曰诰〔4〕,用之于会同;三曰禁,用诸田役;四曰纠〔5〕,用诸国中;五曰宪,用诸都鄙。
注释▾
〔1〕 先后:辅助。郑《注》曰:“犹左右也。”
〔2〕 丽:附丽。
〔3〕 誓:誓言,约束。郑《注》说,如《尚书》的《甘誓》、《汤誓》等。
〔4〕 诰:以上告下之文辞。郑《注》说,如《尚书》的《大诰》、《康诰》等。
〔5〕 纠:及下文宪,皆当为纠察、禁令。其具体内容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