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士之八成:一曰邦汋,二曰邦贼,三曰邦谍,四曰犯邦令,五曰挢邦令,六曰为邦盗,七曰为邦朋,八曰为邦诬。

揭秘《周礼》掌士八成:邦汋、邦贼、邦谍等八类古代犯罪案例详解,洞悉西周司法断案成例与治国智慧。

5.掌士之八成:一曰邦汋,二曰邦贼,三曰邦,四曰犯邦令,五曰挢邦令,六曰为邦盗,七曰为邦,八曰为邦诬。

掌管司法官断案的八方面的成例:一是有关盗取国家机密案件的成例,二是有关犯上作乱案件的成例,三是有关为外国作间谍案件的成例,四是有关违反王的教令案件的成例,五是有关假冒王命案件的成例,六是有关窃取国家宝藏案件的成例,七是有关朋比为奸结党营私案件的成例,八是有关歪曲事实诬蔑官长案件的成例。

注释

庄存与曰:“若今现行例也,乃决狱之成案

郑司农曰:“汋,读如‘酌酒尊中’之‘酌’

王志长曰:“挢,与‘矫’同,犹今矫诏书也

原文

5.掌士之八成〔1〕:一曰邦汋〔2〕,二曰邦贼〔3〕,三曰邦谍,四曰犯邦令,五曰挢邦令〔4〕,六曰为邦盗,七曰为邦朋〔5〕,八曰为邦诬。

注释

庄存与曰:“若今现行例也,乃决狱之成案

〔1〕 士之八成:士,泛指士师以下的乡士、遂士、县士、方士等掌理诉讼的官。成,成例,先例

郑司农曰:“汋,读如‘酌酒尊中’之‘酌’

〔2〕 邦汋:汋,通“酌”,斟酌。斟酌有求取之义,引申为刺探、盗取

〔3〕 邦贼:贼,犯上作乱、对国家造成严重危害者。郑《注》曰:“为逆乱者。”

王志长曰:“挢,与‘矫’同,犹今矫诏书也

〔4〕 挢邦令:挢,假托,诈称。俗作“矫”

〔5〕 朋:朋党,结党营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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