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。

揭秘《周礼》官制中的“掌戮”一职:下士二人掌管斩杀刑戮,史与徒共十三人。了解古代刑罚执行与官制细节。

【原文】

18.掌戮〔1〕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掌戮:官名。掌管斩杀、刑戮罪犯。据郑《注》,戮犹辱,杀后还当陈尸示众以辱之。

【翻译】

掌戮,由下士二人任长官,下辖史一人,徒十二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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