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隶,中士二人,下士十有二人,府五人,史十人,胥二十人,徒二百人。

探索周代司隶官职体系:中士二人统领下士十二人及府史胥徒,掌管劳役犯人。深入解析古代官制与刑罚管理。

【原文】

19.司隶〔1〕,中士二人,下士十有二人,府五人,史十人,胥二十人,徒二百人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司隶:官名。掌管从事劳役的犯人。统领下文罪隶、蛮隶、闽隶、夷隶、貉隶五隶。隶,被强迫从事劳辱之役者。

【翻译】

司隶,由中士二人任长官,下士十二人任副职,下辖府五人,史十人,胥二十人,徒二百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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