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10.司刺〔1〕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。 【注释】 〔1〕司刺:官名。掌管三刺、三宥、三赦之法(详其职文),协助司寇判决狱讼。 【翻译】 司刺,由下士二人任长官,下辖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