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3.遂士〔1〕,中士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 【注释】 〔1〕遂士:官名。掌理六遂及四郊之狱讼。 【翻译】 遂士,由中士十二人任长官,下辖府六人,史十二人,胥十二人,徒一百二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