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以财狱讼者,正之以傅别、约剂。

解读古代法律智慧:凡因财货纠纷引发诉讼,须依据契约合同裁决。了解“傅别约剂”如何规范经济秩序。

【原文】

7.凡以财狱讼者,正之以傅别、约剂〔1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傅别、约剂:傅别,犹今借贷契约。约剂,即质剂,犹今买卖合同。参见《天官·小宰》注。

【翻译】

凡是因财货纠纷而引发诉讼的,要根据契约、合同来裁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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