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3.凡居材,大与小无并〔1〕;大倚小则摧,引之则绝〔2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“凡居材”二句:居材,处理材料。居,处理,整治。大与小无并,粗大与细小的材料不能掺杂使用。
〔2〕“大倚小则摧”二句:按,依据材料力学理论,物体由于外因或内在缺陷而发生变形时,在其内部相邻分子间的距离和相互作用力发生变化,这种变化力称为内力。内力的集中程度,即任一截面单位面积上两方相互作用的内力称为应力。受力构件在其形状尺寸突然改变之处,应力显著升高,这种现象叫作应力集中,容易使构件损坏。如果小件支撑大件,小件内的应力超过能够承受的限度,则会崩坏;如果小件牵引大件,则易断裂。
【翻译】
凡是处理制造车的木材,粗大的与细小的木材不要掺杂使用;如果大件靠小件支撑,则会崩坏;小件牵引大件,则易断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