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翦氏掌除蠹物,以攻、禜攻之,以莽草熏之。凡庶蛊之事。
翦氏掌管除去蠹虫,用禜祭、攻祭两种祛邪法驱除蠹虫,用莽草点燃生烟熏杀它们。凡是除去蠹虫的事务都掌管。
原文▾
1.翦氏掌除蠹物〔1〕,以攻、禜攻之〔2〕,以莽草熏之〔3〕。凡庶蛊之事〔4〕。
注释▾
〔1〕 蠹物:即蛀虫,
〔2〕 攻、禜:两种祈祷之祭的祭名。参见《春官·大祝》。
〔3〕 莽草:郑《注》曰:“药物杀虫者,以熏之则死。”
〔4〕 庶蛊:谓各种蠹虫。郑《注》曰:“庶,除毒蛊者。蛊,蠹之类,或熏以莽草则去。”《左传》昭公元年:“皿虫为蛊。谷之飞亦为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