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1.翨氏掌攻猛鸟〔1〕,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〔2〕。以时献其羽翮。 【注释】 〔1〕猛鸟:郑《注》曰:“鹰、隼之属。” 〔2〕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:郑《注》曰:“置其所食之物于绢中,鸟来下则掎其脚。”按,绢,孙诒让说是“罗”的借字。掎(jǐ),拖住,牵住。此处谓捕获。 【翻译】 翨氏掌管攻捕猛鸟,各用它们喜欢的食物放在罗网中作为诱饵,猛鸟下来取食时,绊住其脚而加以捕获。按季节进献猛鸟的羽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