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受士之金罚、货罚,入于司兵。

探索古代司法制度:解读“掌受士之金罚、货罚,入于司兵”的含义,了解赎金与罚款如何转交司兵。

2.掌受士之金罚、货罚,入于司兵。

掌管接受司法官所罚来赎罪和处罚犯罪的铜和货币,并将它们转交给司兵。

原文▾

2.掌受士之金罚、货罚〔1〕,入于司兵。

注释▾

货罚:犹如今日之罚款

〔1〕 金罚:罪犯依法交纳的赎金。古有赎刑。金,铜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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