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13.职金〔1〕,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 【注释】 〔1〕职金:官名。掌管金玉锡石等矿产的戒令,兼管接受金罚、货罚。 【翻译】 职金,由上士二人任长官,下士四人任副职,下辖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