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野有大事,则戮其犯命者。

探索“凡野有大事,则戮其犯命者”的古代刑罚与征调制度,解读《周礼》中惩罚违命者的治理智慧。

【原文】

4.凡野有大事,则戮其犯命者。

【翻译】

凡野地有大事需征调邑民服役,就惩罚违犯命令的人。

0 条评论
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
加载中...
正在加载更多评论...
已加载全部评论
阅读设置
字号
A A
16px
行间距
1.75
段间距
1.25em
字体风格
背景亮度
默认
繁简切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