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53.土方氏〔1〕,上士五人,下士十人,府二人,史五人,胥五人,徒五十人。 【注释】 〔1〕土方氏:官名,郑《注》曰:“主四方邦国之土地。”土,通“度”。 【翻译】 土方氏,由上士五人担任,下士十人为副手,还配有府二人,史五人,胥五人,徒五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