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7.掌衣服、车旗、宫室之赏赐〔1〕。 【注释】 〔1〕掌衣服、车旗、官室之赏赐:郑《注》曰:“王以赏赐有功者。”孙诒让曰:“此亦谓辨其名物、等差,令有司共具之,以待赏赐。”又曰:“宫室之赏赐,谓赐宅里也。” 【翻译】 掌管衣服、车旗、宫室等赏赐的各种规格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