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1.匡人掌达法则〔1〕,匡邦国,而观其慝〔2〕,使无敢反侧,以听王命。 【注释】 〔1〕法则:郑《注》曰:“八法,八则,邦国之官府、都鄙亦用焉。”案八法、八则,参见《天官·大宰》第2、3节。 〔2〕慝(tè):郑《注》曰:“奸伪之恶也。” 【翻译】 匡人负责宣达八法、八则,用以匡正诸侯国,而观察是否有为奸作恶的,使他们不敢违背法度,而听从王的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