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师掌山林之名,辨其物,与其利害,而颁之于邦国,使致其珍异之物。

探索周代山师掌管山林名号、辨别物产利害的职责,了解其如何划分邦国进贡珍异之物的古代制度。

1.山师掌山林之名,辨其物,与其利害,而颁之于邦国,使致其珍异之物。

山师掌管山林的名号,辨别山中的物产,以及有利或有害于人的动、植物,而划分给诸侯国,使他们进贡珍异的物产。

原文

1.山师掌山林之名〔1〕,辨其物,与其利害〔2〕,而颁之于邦国,使致其珍异之物。

注释

〔1〕 山师:贾《疏》说:“此山师及下川师、原师等,皆是遥掌畿外邦国之内山川原隰之等,使出税珍异,以供王家也。”

〔2〕 利害:利,谓哪些物产可为人所利用;害,谓能毒人害人的虫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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