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5.马质〔1〕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八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马质:郑《注》曰:“质,平也。主买马,平其大小之贾直。”
【翻译】
马质,由中士二人担任,还配有府一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