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5.马质〔1〕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八人。 【注释】 〔1〕马质:郑《注》曰:“质,平也。主买马,平其大小之贾直。” 【翻译】 马质,由中士二人担任,还配有府一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