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11.赐卿、大夫、士爵,则傧〔1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赐卿、大夫、士爵,则傧:郑《注》曰:“赐,犹命也。傧之,如命诸侯之仪。”按,《大宗伯》曰:“王命诸侯,则傧。”与此同义。
【翻译】
天子策命卿、大夫、士,就赞引被策命者前来受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