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颁祀于邦国、都家、乡邑。

探索周代祭祀制度:天子向邦国、都家、乡邑颁布祀典,规范各地礼仪。了解古代礼制如何影响国家治理与地方秩序。

【原文】

17.乃颁祀于邦国、都家、乡邑〔1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颁祀于邦国、都家:祀,祀典。颁祀,郑《注》曰:“班其所当祀及其礼。”都家,泛指大都、小都、家邑三等采邑(参见《地官·载师》注)。

【翻译】

向各诸侯国、各采邑、各乡遂和公邑颁布所当遵循的祀典。并以天子的名义向邦国、都家、乡遂、公邑颁发祀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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