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3.大丧、大宾客、大会同、大军旅〔1〕,佐大史。凡国事之用礼法者,掌其小事〔2〕。 【注释】 〔1〕大宾客、大会同、大军旅:大宾客指来朝诸侯,大会同指王亲自参加会同,大军旅指王亲征。 〔2〕小事:与“大事”相对而言,可随文而释。王应电曰:“若小祭祀、小丧纪、小宾客、小军旅及燕射。” 【翻译】 遇到有大丧、大宾客、大会同、大征伐时,就佐助大史行事。凡是王国的事要使用礼法的,就单独掌管其中小事所涉及的礼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