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盟、诅之载辞,以叙国之信用,以质邦国之剂信。

揭秘古代盟诅制度:解读《周礼》中“作盟诅之载辞”的深层含义,了解其如何以誓词维系王国信用与诸侯契约信任。

2.作盟、诅之载辞,以叙国之信用,以质邦国之剂信。

写作盟、诅的誓词而记载到简策上,以申述王国的信用,以促成诸侯国券书的信任,如同对契约的信任。

原文▾

2.作盟、诅之载辞〔1〕,以叙国之信用,以质邦国之剂信〔2〕。

注释▾

〔1〕 作盟、诅之载辞:盟、诅,皆为对神盟誓。据郑《注》,大事的盟誓称盟,小事的盟誓称诅。载辞,将文辞记载到盟书契约上。郑《注》曰:“为辞而载之于策。”

〔2〕 质邦国之剂信:质,成也。剂,契约,证券。贾《疏》曰:“谓要券。”按,要券即券书,确定买卖信用关系的凭证,此泛指各种券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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