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 2.凡卜事视高〔1〕,扬火以作龟,致其墨〔2〕。 【注释】 〔1〕视高:王与之引郑锷曰:“凡卜必以龟骨可灼之高处视于莅卜之人。” 〔2〕墨:龟甲经烧灼后出现如墨线般明显的裂纹。孙诒让曰:“即兆也。谓之墨者,如墨画之分明。” 【翻译】 凡是有占卜之事就给主持卜事的官员指示龟甲高起当灼的部位,并把火烧旺来灼烤龟甲,直到得到明显的兆纹。